臺風季將至,請有關既有幕墻建筑管理單位密切關注風情、雨情,并遵照相關法規、文件規定開展相關自查工作,檢查幕墻開啟窗邊沿螺栓、五金件是否出現松動、損壞,窗框是否有脫落、幕墻玻璃是否變形、幕墻玻璃接縫處空隙寬度是否有異常等情況,一旦發現存在隱患及時維修排除。
同時在遇到大風、暴雨等天氣,要提前關閉幕墻開啟窗,防止風荷載和負風壓過大造成開啟窗墜落。此外,窗邊不要放置花盆等物品,防止人為因素碰落或惡劣天氣原因導致高空墜物發生。最大程度減少臺風帶來的影響。
《關于高溫防臺期間玻璃幕墻維護管理的注意事項》
為切實加強本市既有玻璃幕墻建筑的監督管理,確保城市公共安全,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墻管理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7號,2012年2月1日起實施)、《市政府關于修改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裝安全玻璃規定的決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8號)等相關法規、文件規定,現就高溫防臺期間玻璃幕墻維護管理的注意事項告知如下:
一、既有玻璃幕墻的安全使用維護責任,由建筑物的業主承擔。
二、業主或者受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技術標準以及《玻璃幕墻使用維護手冊》的要求,對玻璃幕墻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受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應該履行下列義務:
(一)發現玻璃幕墻損壞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告知業主,并督促業主采取相應措施;
(二)發現玻璃幕墻損壞或者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但業主拒絕采取消除危險措施的,物業服務單位應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并立即報告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門。
三、業主或者受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應當制定玻璃幕墻日常養護制度, 落實專人負責,加強專業培訓。日常保養維護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保持幕墻表面整潔,禁止使用腐蝕性清洗劑清洗幕墻,清洗工具不得劃傷或損壞建筑幕墻。
(二)查看有無雨水滲漏現象,發現有上述現象時應及時修復。保持幕墻排水系統的暢通,發現堵塞應及時疏通。
(三)保持開啟部分的五金附件啟閉靈活可靠,發現有構件銹蝕、斷裂、變形、松動和損壞脫落時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四)查看硅膠有無脫膠、開裂、起泡、密封膠條有無脫落老化現象,發現有上述情況時應及時修補或更換。
(五)查看幕墻構件或附件有無變形、錯位、損壞、松動或銹蝕現象,發現有上述現象時應及時修復。
(六)查看玻璃有無破損、(中空玻璃)有無起霧、結露和霉變等現象,發現有上述情況時應及時更換。
四、業主應當委托原施工單位或者其他有玻璃幕墻施工資質的單位按照規定對玻璃幕墻進行定期檢查,建立定期檢查或檢測的臺賬。
五、既有玻璃幕墻建筑的業主應當于每年12月將當年玻璃幕墻定期檢查、安全性鑒定、維修以及采取防護措施等情況的技術資料,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六、業主或受委托的物業服務單位在每年高溫臺風季節來臨前后應切實做好玻璃幕墻安全防范的各項工作:
(一)建立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崗位責任制度,加強應急處置演練。
(二)建立應急設備、工具、物資的儲備,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建立玻璃幕墻觀察制度,確保有專人全天候對玻璃幕墻進行觀察。
(四)建立應急處置隊伍,應委托原施工或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應急處置和維修。
七、業主未按規定履行相應義務的,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按《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墻管理辦法》中相關條款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