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銜接《上海市綠色建筑條例》,支撐上海市綠色建筑項目評價工作,促進綠色建筑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上海市工程建設規范《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G/TJ08-2090-2024)已由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將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修訂內容

該標準在定義范疇、技術要求、實施支撐等方面與《上海市綠色建筑條例》進行了充分銜接,為后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

(1)與現行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和上海市相關標準相協調;

(2)強化綠色建筑的碳減排要求;

(3)結合上海近幾年的行業發展情況,對建筑碳排放、綠色建材等技術指標進行了升級,優化評價方法可操作性。

主要特點

1、銜接國標局修

遵循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框架體系,突出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和環境宜居五大綠色性能指標;綠色建筑評價階段由2020版標準的預評價、竣工評價和運行后評價三個階段調整為預評價和建筑工程竣工后評價兩個階段。

該標準對照最新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2024年修訂),在基本規定第3.2.8條明確提出了前置技術要求。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除了應進行全裝修之外,還需要滿足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提升、住宅建筑隔聲性能提升、室內主要空氣污染物濃度降低、綠色建材應用比例、碳減排及外窗氣密性能的技術要求。

2、體現上海特征

結合上海的政策要求、標準協同以及技術發展趨勢,該標準增加了裝配式建造、玻璃幕墻光污染的控制項要求,以及智能建造、照明獨立計量等加分項要求,并與全裝修、BIM應用、可再生能源應用等管理要求協同,體現上海特征。

3、突出以人為本

落實“以人為本”的綠色建筑核心理念,強化了生活便利、環境宜居、設施安全耐久、室內健康舒適等內容,提升并細化了建筑碳排放、噪聲、綠色建材、室內污染控制等建筑性能要求,加強綠色建筑體驗感,并優化了部品部件耐久性、充電設施、室內環境等評價要求及評價方法,提升標準的操作性。

應用展望

該標準修訂適應本市綠色建筑實踐經驗和能碳雙控的最新發展需求,與現行國家標準和上海市相關標準充分銜接,經廣泛征求意見和項目試評,評價指標合理,條文適用性好,評價方法具有較好的操作性。標準的發布實施,對規范本市綠色建筑評價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推進本市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提升市民對高品質生活的獲得感。

(參考-上海市住建委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