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瓷器
發布時間:2008-07-24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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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文獻記載,此三朝有官窯產品:正統三年(1438年)曾禁止民窯燒造與官窯器式樣相同的青花瓷器;正統六年(1441年)命景德鎮燒造金龍、金鳳白瓷罐及九龍鳳青花缸;正統十二年(1447年)又有不準民窯私造黃、紫、紅、綠、青、藍、白地青花等瓷器的禁令;景泰五年(1451年)有減饒州歲造瓷器1/3的記載;天順元年(1457年)曾派中官赴景德鎮督燒瓷器;天順三年(1459年)又有將原定燒造13.3萬余件的瓷器準減8萬的命令。從上述文獻記載看,這段時期不論官、民窯器都曾有燒造。但傳世品中至今未見一件署年款的官窯瓷器,所見瓷器均為民窯所產,故學術界有“空白期"和“黑三代”之稱。學術界所稱原指官窯,并非民窯。
從20世紀50年代以來,人們注意到了明代紀年墓葬的瓷料,在三朝紀年墓里出土了一批民窯青花瓷器,特別是景德鎮陶瓷研究所在景德鎮珠山以西明御廠西墻外東司嶺一巷道中,發現的大量明代正統官窯瓷器,品種有青花和斗彩等,呈現出與宣德、成化不同的風格。隨著科學研究工作的深入,特別是對景德鎮明代官窯遺存的進一步科學發掘,空白期瓷器的真實面目將會愈加明朗。
戰亂頻繁、宮廷的爭權和社會經濟的衰敗,固然是很重要的原因,但帝王興趣愛好的轉移,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景泰年間特別風行銅胎琺瑯器,所謂“景泰藍”即是這一時期產生的瓷器的專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