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裝修管理條例實施 裝修不能再隨意
發布時間:2008-02-18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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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2008年1月1日起,《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條例》對從事裝修的單位進行了設計、施工、監理等資質的限定;同時,對很多裝修“禁地”進行了明確界定,裝飾公司的施工不能再隨意、無序地進行,必須按照規范操作。《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今年即將裝修的消費者來說,到底有什么意義。人們裝修時更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08年1月1日起,《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條例》對從事裝修的單位進行了設計、施工、監理等資質的限定;同時,對很多裝修“禁地”進行了明確界定,裝飾公司的施工不能再隨意、無序地進行,必須按照規范操作。《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今年即將裝修的消費者來說,到底有什么意義?人們裝修時更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本周末,南京晨報將聯合南京市裝飾行業協會、江蘇省消協裝飾監督站等行業專家將在南京家庭裝修大學為廣大裝修準業主進行深入解析。
《條例》新規增加不少義務
以前,大多數人裝修是找好家裝公司后挑個良辰吉日就動工了,但《條例》規定,裝修任在做好裝修準備以后,要提前通知小區物業管理處,并提供相關資料:房屋權屬登記證明、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身份證明;涉及共用部位的,應當提供共用人同意變動的證明;需要經南京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還應當提交南京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的許可文件。
業主在裝修之前除了通知物管單位,還應當告知相鄰權利人。《條例》規定,“裝飾裝修造成相鄰權利人的墻體損壞、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等,施工方、裝修人應當及時修復;造成損失的,裝修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損失由施工方造成的,裝修人先行賠償后有權向施工方追償。”
此外裝修設計不能亂拆亂改,《條例》明確規定,“住宅裝飾裝修不得有以下行為:未經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礎結構,拆除承重墻或在承重墻上開挖壁櫥、門窗洞口,超過設計標準增大荷載,在樓面結構層開鑿洞口或擴大洞口,為增加房屋使用空間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標高。”同時,《條例》規定,不可將未經做過防水處理的房間或陽臺改成廚房或衛生間,不可將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條例》執行重在消費者理解
“《條例》的實施保護了消費者的切身利益,使得家裝市場朝著更加規范、正規的方向發展,企業自身業得到了約束和提高。”面對面裝飾董事長童銘表示,但是執行起來存在很大難度,很多公司一般不愿意承接低價位的工程,導致這部分工程流向游擊隊,給行業監管帶來很大難度。“因此,必須讓消費者了解接受這部法規,才是最根本的。”
南京市裝飾行業協會會長朱炳生表示,《條例》的有效實施必須做到:1、**部門加大監管力度;2、品牌企業以身作則;3、提高消費者的維權保護意識。為此,本周末,南京晨報特聯合南京市裝飾行業協會、江蘇省消協裝飾監督站等行業專家在南京家庭裝修大學為廣大裝修準業主深入解析《條例》,解答業主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