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裝修保證金不可隨便收
發布時間:2009-08-06
作者:ccy
瀏覽:41
近日,嶺東聚益花園居民王先生向記者反映,他們小區要求業主交納裝修保證金等費用,否則就拿不到鑰匙。王先生認為,這種收費不合理。
不少小區都收裝修保證金
王先生對記者說,今年3月份,他在嶺東聚益花園內購買了一戶住房,在簽訂購買合同時,物業公司收取了他2000元的房屋裝修保證金,說是用于防止王先生在裝修時,破壞了房屋的承重墻等結構,對房屋安全產生影響。如果王先生的房子裝修完畢后,經檢驗符合要求,這筆錢就會還給他。“可是我并不想裝修房子,為什么物業還收這筆錢呢? ”王先生無奈地說。
據記者調查,目前我市新建商品房的裝修保證金一般在2000-3000元左右,有個別小區更搭乘了垃圾處理費、公共設施保證金等費用。如果不交,進戶鑰匙很難到手。
收裝修保證金是為約束業主行為?
記者調查了多個小區,發現不少開發商都在收取裝修保證金,收取的對象、金額以及退還的條件、時限各不相同,幾乎無標準可言。
對于為什么要收取裝修保證金?多數新開發小區的物業人員表示,是為了防范施工方違反物業規定,對小區造成破壞,以保證全體業主的利益。
一位不愿吐露姓名的物業公司經理說,收取保證金就是為了約束業主的行為。這位經理說,很多業主在裝修房子時亂拆亂改,甚至擅自砸毀承重墻,這些行為直接導致樓房的使用年限減少,而且增加了很多安全隱患,“如果不收保證金的話,拿什么來約束這些業主的行為? ”。
今后禁止開發商私自收取裝修保證金
對于市民遇到的問題,記者在市房產局監察大隊了解到,今后開發商嚴禁收取裝修抵押金,市民如有遇到私自收取裝修保證金的開發商,可以立即舉報。
從監察大隊出具的關于《鐵嶺市人民**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第八條規定,嚴禁商品房售價外的搭車收費。嚴格禁止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銷)售商品房時搭車收取其他費用(物業管理費除外)。嚴格禁止在商品房預(銷)售過程中收取各種保證金(行政執法機構依法收取除外)。據執法人員介紹,這一規定是今年新出臺的,不少市民還不了解。
根據居民的反映,執法人員已經對嶺東聚益花園違規收取保證金行為予以制止,并且自這項新政策出臺后,市房產監察大隊已經對銀州區所有新建小區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中發現個別小區還在收取進戶裝修保證金,也有的開發企業以種種理由拒絕返還住戶保證金等違規行為存在,執法人員對群眾投訴較多的楓情水岸、正南凱旋城等小區收取保證金行為及時介入并制止。
收裝修保證金須受房產監察監管
針對市民在裝修時隨便拆改和改變房屋結構等違規現象,按照行政執法機構依法收取的規定,開發企業要收取裝修保證金的,必須先到監察大隊備案,保證金納入房產局的帳戶統一進行監管。
據執法人員介紹,一般來講,開發商私自收取保證金,大多用于自己公司的資金周轉,如果到了該返還居民保證金的時候,開發商的公司資金周轉出現問題,就還不上居民的裝修保證金了。現在錢在房產局的賬戶上,開發商再也拿不到錢了,起到了很大的約束作用。
而且以前,市民裝修完畢后,大多是開發商自己驗房,用市民的話說,驗房結果都是開發商的一面之詞,容易出現糾紛;今后,市民裝修完畢后,由房產監察大隊和開發商一起驗房。驗房結束后,結果合格,房產部門馬上退還裝修保證金,保證居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