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在杭州城西一帶,一些小區的業主向地下要空間,將自己的地下空間改建成了地下室,面積從20-30平方米不等。據業主們說,工程期在一個月之內,造價包括材料費和人工費,從1萬元到五六萬元不等。一些業主認為,自己買下的房產自己有權進行改建,并不影響他人居住,是受物權法保護的。
在杭州城西一帶,一些小區的業主向地下要空間,將自己的地下空間改建成了地下室,面積從20-30平方米不等。據業主們說,工程期在一個月之內,造價包括材料費和人工費,從1萬元到五六萬元不等。
一些業主認為,自己買下的房產自己有權進行改建,并不影響他人居住,是受物權法保護的。對此,有關律師表示,“挖得有理”其實是對《物權法》的誤讀,未經審批的私井、地下室屬于違章建筑,不在《物權法》保護范圍之列。具體來看,有獨立落地面積的排屋、別墅,在不影響房屋居住的情況下,要經過相關審批,才能進行打井、建地下室等改建行為,而普通公寓的土地使用權證是分割的,同一幢樓的業主之間是共同共有關系,沒有經過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私自打井挖地下室,肯定是侵權行為。
(漫畫 連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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