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基金、券商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業務率先推出后,信托QDII也已是箭在弦上。銀監會非銀部副主任李建華8月31日在首屆海峽兩岸信托創新與實務高級論壇上透露,目前國內有幾家信托公司的QDII業務即將推出。信托QDII即將真正破題。
信托QDII引而不發
進入今年下半年,機構QDII進程驟然提速。7月5日,《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公布實施,華夏基金和南方基金首獲基金QDII資格。4家券商中信、中金、招商和國泰君安的QDII申請也獲得受理。
從政策上,信托公司的QDII速度明顯快于券商和基金。早在今年4月《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公布時,信托公司就可以通過審批獲得QDII資格。而去年9月,已經有兩家信托公司上國投和中信信托獲得QDII業務試點資格。
不過,迄今為止,信托QDII產品仍然沒有出現。
對此,中國信托業協會顧問王連洲昨日向本報記者表示,信托公司開展QDII具有資格、功能優勢而且是應該鼓勵的,但是對外投資,需要十分熟悉國外投資市場的制度要求、規則和經驗。鑒于對國外市場的把握,尚需有個逐步積累經驗的過程,因此,如果開始代人理財對外投資的話,信托公司還是應該保持謹慎。
“高端化”疑難
記者注意到,信托公司開展QDII業務對注冊資本和客戶的要求是4類機構中最高的。根據規定,信托公司開展QDII的最低要求是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信托公司設立受托境外理財單一或集合信托,接受單個委托人的資金數額不得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據此,市場人士分析,這是管理層為信托公司定調“高端化”,希望信托公司QDII向高端化靠攏。在王連洲看來,這一愿望當然是好的,誰都希望凝聚到高端客戶,但是實現起來還有不短的過程,還存在不少的困難。
“管理層為了信托QDII產品的安全,要求信托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0億元。同時要求單個委托人的資金數額不低于100萬元。這樣的要求不能說沒有必要或者說不可以,但是在沒有足夠高的市場認知度和品牌情況下,這可能有不少困難。”王連洲坦言。
王連洲表示,現階段信托公司無論是從聲譽、管理、人才、經驗還是業績積累上,都有一個加快發展和提升的過程。“而且有巨額資產的投資者,可能本身就具有實力、魄力自己去國外投資,很難讓這些人選擇你、委托你。門檻高有門檻高的道理,問題是能否容易找到足夠的客戶。我希望管理層對4類機構開展QDII的條件能夠大體平衡起來,對信托公司QDII的要求太高,容易曲高和寡。”王連洲說。
同質下的生存
同為QDII,信托公司很難避免與銀行、券商和基金同質化的問題。王連洲也告訴記者,銀行、信托、券商和基金4類公司的QDII業務都是在海外進行投資,在資金的投向和風險上沒有大的區別。
如是,在人民幣升值、A股市場走高的雙重壓力下,如何讓投資者選擇信托公司QDII產品,就成為擺在所有有意開發信托產品的信托公司面前的一道大難題。
從現階段看,這一難題似乎仍在求解。如首只基金的QDII產品華安國際配置基金,上半年凈值增長率僅2.77%,遠遠低于基金的增長率,對投資者的吸引力也可想而知。
王連洲認為,與信托公司相比,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市場化、規范化以及受到社會呵護和重視的程度高,與國外接觸也比較多。“相比之下,信托公司并無優勢。”
當然,并非所有人都這么悲觀。光大證券一位人士認為,信托和銀行、券商相比,機制更加靈活,可以給QDII管理者更多的激勵,所以未必不能走出一條自己的道路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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