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杭州市春節期間向市民派發1億元消費券引發的示范效應,正在全國各地、各行各業蔓延開來。
杭州市春節期間向市民派發1億元消費券引發的示范效應,正在全國各地、各行各業蔓延開來。先是杭州趁熱打鐵推出旅游消費券,惹得上海、重慶等地對“西子”仰慕已久的旅游者排隊申領,接著開發商、超市乃至大藥房紛紛推出面值不等的消費券,引得人們領得手直發酸,最近這股消費券旋風刮進了家居業,賣場有免費發消費券的,全國數百個家居品牌甚至組成消費券聯盟,號稱讓利額度超過千億元。
消費券確實是個好東西,海峽對岸的臺灣已經用消費券刺激了消費,杭州發放的億元“大禮包”,對日用品消費的拉動將近4倍。消費券似乎是一劑靈丹妙藥,一發就靈,畢竟老百姓得到實惠了嘛,白來的錢為啥不花?然而,問題并沒有那么簡單。杭州發放的消費券是**行為,是財政拿出來的真金白銀,是白送的錢,把消費券花完了,順帶著多買一點,那是很愜意的事兒。如今形形**的家居消費券,誰在為它埋單呢?
我們不妨來算這樣一筆賬:以原價1萬元的產品為例,家居賣場2008年底最慘烈的一次促銷打至六五折,消費者只需支付6500元,如今送你1000元消費券,按照正常的折扣打到八五折計算,消費者實際支付是7500元。兩相比較,用消費券比低價促銷多花了1000元。雖然這只是個粗放的計算方法,但可以肯定的是,持消費券能打的折扣一定是有限度的,不可能一折到底,如果商家再設立諸如“消費1萬元才能用1張消費券”之類的限定條件,那么消費券的作用就更加無法衡量了。
由商家發放的消費券充其量不過是打折返券的變種,過去是先消費再返券,現在是先給你券,再引你去消費。這和**財政無償發放的消費券有著本質的區別。消費者永遠要記住的是:天上掉餡餅的事兒絕對是可遇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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