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問:我請家裝公司幫我裝修,按合同約定,工程中應采用蒙特利牌人造石臺面,但安裝的是一個雜牌的臺面。在與裝修公司的交涉中,他們只談工程余款不談責任和賠償,另外該公司收款也不給發票的。我該怎么辦呢。 夏女士 答:裝潢合同約定使用質量有保證的價格高的名牌建材,但裝潢公司卻在實際裝潢中使用低價質差的雜牌材料,顯屬欺詐行為。
問:我請家裝公司幫我裝修,按合同約定,工程中應采用蒙特利牌人造石臺面,但安裝的是一個雜牌的臺面。在與裝修公司的 交涉中,他們只談工程余款不談責任和賠償,另外該公司收款也不給發票的。我該怎么辦呢?
夏女士
答:裝潢合同約定使用質量有保證的價格高的名牌建材,但裝潢公司卻在實際裝潢中使用低價質差的雜牌材料,顯屬欺詐行為。根據《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規定,裝潢公司應該承擔退一賠一的責任。
裝潢結束后,雙方應按裝潢合同的規定辦理驗收手續。如裝潢公司不能按期辦理驗收手續,也不按合同對其缺陷進行修改,應承擔違約責任。
建議業主向上海市建筑管理辦公室或區、縣建筑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裝修與設計方案不同怎么辦?
問:我在2003年8月7日與裝修公司簽約,合同約定10月17日完工。9月5日發現存在質量問題,如房間墻面不平,部分地方傾斜嚴重,客廳地面地磚不平,有空洞。另外施工與設計方案嚴重不符,并且該公司人員在尚未完工的情況下,擅自撤離工地,我能采取什么維權措施?
張先生
答:施工與裝潢設計不符或其他質量問題,裝潢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應及時進行修改。裝潢公司在尚未完工的情況下撤離工地,已用行動表明其不準備履行合同。業主應該當機立斷,在向區、縣建筑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的同時,向法院起訴解除裝修合同,并由裝潢公司承擔損失賠償的責任,然后另外聘請裝修公司進行裝修,但此過程應該注意證據的收集和保存。
裝修保質期內有問題怎么辦?
問:我在2003年請裝潢公司為我裝修,對方承諾保證3年,但就在今年的5月17日裝修結束后,現紗窗、蓮蓬頭已壞,廁所墻面泛黃,廚房大面積裂縫,廚房抽屜不能正常拉開等,現在聯系裝修公司,對方不再理會。
蔡先生
答:裝修存在質量問題,裝潢公司有責任進行整改,尤其合同的約定保修期長達三年,裝潢公司不履行其整改和保修責任,屬違約行為,業主可向消協、有關建筑業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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