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近日,浙江省湖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在對出口竹木家具中有害物質甲醛抽查檢測過程中連續發現甲醛超標問題。按照GB18584-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要求,家具中甲醛的限量標準為1。5毫克/升,而檢測發現很多家具用板材甲醛釋放量高達26。7毫克/升。 甲醛是一種無色且有很強刺激性氣味的氣體,空氣中超過0。
甲醛是一種無色且有很強刺激性氣味的氣體,空氣中超過0.1毫克/升的甲醛可以導致眼睛流淚,干灼,喉嚨疼痛等過敏反應。甲醛來源主要有木材本身、膠粘劑中未參加反應的游離狀甲醛、熱壓時未完全固化的甲醛、人造板使用過程中結構降解釋放等。
鑒于目前出現的家具甲醛檢測不合格較多的情況,湖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醒家具生產企業從以下幾方面來改善產品品質,提升企業的環保品牌,規避市場風險:
一、若家具企業同時是原料板生產商,可以用調整脲醛樹脂的合成工藝等方法來降低甲醛釋放量,如降低甲醛和尿素的摩爾比至一定水平、脲醛樹脂的植被后期加入三聚氰胺、增加加入脲素的次數、改善施膠量降低甲醛釋放、在脲醛樹脂固化時提高溫度和增加熱壓時間、通過適當的飾面處理來降低甲醛。
二、對于家具成品制造商而言,要嚴把原料進口關,優先選用環保材料,在與原料板材商簽訂合同前可以考慮讓供應商提供相關可溯源的檢測報告,并對產品質量達到E1級標準提出要求,以便規避成品的質量風險。
三、鑒于人造板材甲醛釋放的規律,建議不要將剛生產或采購的板材直接用于制造家具,而是先在具有一定溫度、濕度和相應通風條件的倉庫中存放一段時間,避開甲醛釋放的快速期。
四、企業應充分重視科技人才的培養,積極收集相關國家的技術法規要求,比如家具企業可以到商務部網站免費下載出口商品技術指南-木制品。在進行相關外貿業務時,必須有相應的人員了解進口國的產品質量要求,關注相關出口產品質量的風險。
為了不影響家具企業因甲醛超標而延誤正常出口,企業應積極協同檢驗檢疫部門,充分利用檢驗檢疫部門的檢測實力,嚴格把好家具用板材原料的進貨關規避風險,避免不合格原料投產造成退貨、索賠等而造成的重大損失以及影響我國出口家具在國際市場上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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