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一部分人獨享“五一”長假不公平
靈活而又自愿的帶薪休假方式,是每個人都夢寐以求的,但如果"五一"長假只有一部分人獨享,的確有失公平。
5月6日《新京報》報道,廣東省曾正式公布“五一”放假方案為5月1日至7日放假,后遵循國辦要求,取消“五一”調休安排。但據記者多方了解,本次“五一”假期仍有相當數量的廣東**機關實行了七天長假,即從5月1日放假至7日。
廣東部分**機關“五一”放假七天,有幾種解讀:一種觀點認為,這是地方**曲線對抗假日法令。廣東不是以文件通知形式放假,而是采用口頭傳達方式,回避了對抗國家法令的嫌疑。另一種觀點是,**機關放假與社會不一致,就會或多或少影響**的管理與服務。還有網友爆料,今年“五一”放假七天的**機關不僅廣東有,其他地方也存在。
從法律角度看,廣東部分**機關放假七天并無不妥,符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有關規定。筆者以為,現在需要我們真正思考的問題是:為何公務員可以自愿帶薪休假,而社會上企業員工的這一權利卻缺乏保障?顯然,從這里可以看出,公務員的休假權與企業員工的休假權是多么不平等!
據報道,大部分公務員支持“五一”七天長假,因為“既靈活又基于自愿”;而企業職工卻表示,這一休假方式僅涵蓋公務機關“有失公平”。顯然,靈活而又自愿的帶薪休假方式,是每個人都夢寐以求的,但如果“五一”長假只有一部分人獨享,的確有失公平。
自愿帶薪休假是公民的一項法定權利,但在現實中,許多企業員工不僅享受不到帶薪休假,更沒有自愿選擇休假的可能。如果誰想自愿休假,一些企業恐怕就要給他放“長假”了。但**機關則不同,不僅領導有休假的意愿,其他人也有這個意愿,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
事實上,在今年“五一”長假風波中,之所以有九成多的網民贊成恢復“五一”長假,原因就在于自己的自愿帶薪休假權得不到保障,想借恢復“五一”長假多休息幾天,但這一愿望最后卻落空了。
這提醒我們,有關方面應該正視公務員能享受到自愿帶薪休假,而企業職工卻享受不到這一權利的現實問題。筆者認為,休假權應該是平等的,要么企業職工向公務員看齊,要么公務員向企業職工看齊,或者選擇一種有利于權利平衡的中間方式,總之,不能讓一個地方出現兩種不同的休假權利,這樣才能利于社會和諧進步。
當然,需要反思的不僅是廣東,公民休假制度如何改革和完善,更應該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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