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打破"12點退房" 可協商結賬時間
發布時間:2009-04-30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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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中午12點退房”,這個長久以來讓消費者頗有微詞的不成文規定,現在上海被打破。昨天,市旅游局、市消保委、市旅**業協會和滬上眾多知名酒店賓館舉行了“進一步提升旅館業服務水平,為消費者帶來更好的世博體驗”倡議活動,倡導賓館主動與消費者約定住宿結賬時間。
中午12點退房
申城
“中午12點退房”,這個長久以來讓消費者頗有微詞的不成文規定,現在上海被打破。昨天,市旅游局、市消保委、市旅**業協會和滬上眾多知名酒店賓館舉行了“進一步提升旅館業服務水平,為消費者帶來更好的世博體驗”倡議活動,倡導賓館主動與消費者約定住宿結賬時間。
這個倡議的依據是市**今年3月20日發布的《上海市旅館業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在《辦法》的起草過程中,市消保委建議,應該在明確旅館明示和告知義務的基礎上,鼓勵旅館和消費者協商約定。這個建議最終被市府法制辦采納。
“賓館要做到明示、告知、約定。”市消保委和市旅游部門表示,《辦法》規定了旅客和旅館可以約定住宿時間結算方法,根據約定的方法進行住宿時間的結算。在此情形下,旅館應當將約定的結算方法作書面記錄,并在旅客住宿預訂或者登記入住時經旅客確認。
對于雙方沒有約定住宿時間結算方法的情形,住宿時間按照旅館在入住登記處等醒目位置明示的方法結算。此時,旅館應當將該結算方法在旅客住宿預訂或者登記入住時告知旅客。同時,《辦法》還將旅館在入住登記處等醒目位置明示住宿時間結算方法,作為旅館的一項法定規范,并對違反該規范的行為設置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此外,為了方便旅客,旅客結賬后仍需要短暫停留的,旅館還應當為旅客提供行李寄存服務。
市消保委表示,這樣不僅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權利,還能促進旅館行業的差異化競爭,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賓館應誠心聽取消費者意見,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提升服務水平,以更為人性化的服務,為消費者提供一流的世博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