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裝修公司中途加價 氣得業主要賣新房
從深圳來珠海定居的業主邱先生,在新房裝修期間不斷落入裝修公司的“陷阱”,被迫提出中止裝修合同,經香洲工商分局朝陽工商所調解無效,目前,雙方只能到市勞動局接受勞動仲裁,還有可能通過法院判決。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裝修多陷阱,業主要當心。
昨日,記者在朝陽工商所見到了正在接受消費糾紛調解的邱先生和裝修公司的代表,在調解中,雙方各執一詞,在提前解除裝修合同的問題上,條件無法達成一致,調解被迫中止,雙方只能到市勞動局接受勞動仲裁,如果仍然不能解決,只有通過法院判決。
半個月后,裝修公司要求加錢
記者在調解現場了解到,邱先生在深圳工作,覺得珠海的生活環境更好,于2007年9月,在華南名宇購買了一套住房,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沒有時間裝修。2008年10月,通過多家裝修公司的報價對比,選擇了珠海的一家裝修公司,并簽訂了裝修合同,價格為4.3萬元,裝修期限為45天。合同訂立后,邱先生付了30%的款項。半個月后,邱先生從深圳到珠海,發現工程進度很慢,裝修公司提出4.3萬元會虧本,要求加錢。經過協商,雙方訂立了延續合同,價格預計為5萬元,按實際工程量結算。邱先生又付了一筆款,與之前的合計3萬元。
去年12月,邱先生再次來到珠海,發現施工隊又停工了,衛生間仍處于毛坯狀態,木工活只進行了一半,新做的門也是個半成品。施工隊講,按合同規定,已完成了90%的工程量,要繼續開工必須把余款付清。
邱先生認為,按目前的狀況,只是完成了70%的工程量,總是付款,有一種受騙的感覺,而且裝修進度太慢。雙方在完工程度方面產生了爭執,由于達不成協議,雙方都同意提前解除裝修合同。但價錢談不攏,邱先生認為3萬元已足夠,裝修公司認為最少需要4.8萬元。
在調解過程中,雙方的條件依然相差甚遠,無法達成協議,調解被迫中止,只能到市勞動局接受勞動仲裁。由于裝修引起了糾紛,邱先生的新房無法找到另一家裝修公司進行裝修,“沒辦法,我只能把房子賣出去”,邱先生傷心地說。
裝修投訴率最高
香洲區消委會負責人告訴記者,2008年,區消委會共接受30多宗關于房屋裝修的投訴,從中可以看出,業主輕易出錢、裝修公司起初報價較低,在裝修過程中逐漸加價,業主被迫落入裝修公司的陷阱,是投訴率最高的。委托裝修公司購買的材料以次充好、裝修質量達不到要求,也是投訴比較普遍的。
消委會提醒市民注意,春節臨近,許多業主抓緊裝修,急于搬進新居。在裝修前,業主要做好裝修預算,不要輕易出錢,材料最好自己購買,要多方對比材料的價格,有條件的,可以請過程造價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作到心中有數。同時,對裝修合同要“咬文嚼字”,仔細推敲,不要隨便簽訂裝修合同。在施工中,最好本人或安排人進行監工,避免落入裝修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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