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構件本身上留榫頭,因會受到木材材質的限制,只能在木紋縱直的一端做榫,而橫紋一端做榫易斷,故不能做榫。如果兩個構件需要連結,由于木紋的關系,都無法做榫,那么只能另取木料做榫,用“栽榫”或“穿銷”的辦法將它們連結起來。明式家具常在下述情況時使用栽榫:
一是厚板拼合,在拼口內栽榫、鑿眼粘合;
二是某些翹頭案或悶戶櫥的翹頭,用栽榫與抹頭結合;
三是某些卡子花,如雙套環,用栽榫與上下構件結合;
四是桌幾的鎪花角牙,或攢框的牙子,衣架或面盆架搭腦下的掛牙等,多一邊栽榫,一邊留榫與相鄰的構件結合;
五是床圍子、透格柜門上的各種用攢接斗簇的方法做成的圖案裝飾,常用栽榫加以組合;
六是桌案牙條的上皮,裹腿做或一腿三牙式桌面垛邊的上皮,有的用栽榫與邊抹的底面連結;
七是“兩上”和“三上”。“兩上”即束腰與牙條兩木分做的桌幾“三上”,即束腰、牙條與托腮三木分做的桌幾,束腰與牙條二者之間及束腰、牙條及托腮三者之間常用栽榫來結合,以防分離生縫,閃錯不齊;
八是官皮箱兩幫和后背的下緣,用栽榫與下面的底座結合。 穿銷不同于栽榫。栽榫一般比較短而且是隱藏不露的;穿銷較長,明顯外露,故多用于構件的里皮,在家具的表面是看不見的。
栽榫與穿銷在連結、固定家具構件上起很大作用,有時還是非用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