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種燈具易起火觸電
發布時間:2008-12-17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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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深圳市工商局公布了近期該市流通領域吸頂燈、臺燈、鏡前燈等燈具產品的質量監測結果。結果顯示,被監測的24家經銷單位經銷的57家企業生產的80種型號、80批次燈具產品中,58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率達72。5%。
深圳市工商局公布了近期該市流通領域吸頂燈、臺燈、鏡前燈等燈具產品的質量監測結果。結果顯示,被監測的24家經銷單位經銷的57家企業生產的80種型號、80批次燈具產品中,58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率達72.5%。
此次質量監測是由深圳市工商局委托深圳電子產品質量檢測中心進行的,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是54種型號的燈具產品在進行EMC(電磁兼容)項目測試時,電源端子騷擾電壓不合格,占抽檢產品總數的67.5%,如深圳市興萬和購物商場經銷的、標稱廣東省中山市小欖鎮百利威燈飾廠生產的百利威牌舒適眼靜光學習臺燈。燈具產品EMC測試不過關,易引起位于燈具附近的其他電器不正常工作,進而發生斷電甚至起火等危險。
二是11種燈具諧波電流不合格。如深圳市南山區石藝燈飾商店銷售的、標稱一米照明電器廠生產的一米牌吸頂燈。
三是28種燈具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內部和外部接線、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等項目不合格。這些指標不合格容易導致用戶使用燈具時發生起火甚至觸電的危險。如:深圳世紀中心家居廣場新輝煌照明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廣東省中山市古鎮瑞德燈飾廠生產的瑞德牌民用吸頂燈,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項目不合格;福田區東海五金商店銷售的、標稱佛 山市順德華強本邦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華強牌電子吸頂燈,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內部和外部接線項目不合格;深圳市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寶新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省中山市古鎮利華達電子廠生產的利華達牌熒光燈、臺燈,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項目不合格。
四是26種燈具的產品標簽標注不合格,占抽檢產品總數的32.5%。如深圳市金峰電器商行銷售的、標稱深圳市泰濠實業有限公司照明電器廠生產的雅濠牌吸頂燈,深圳市羅湖區粵龍燈具商店銷售的、標稱中山市橫欄鎮華貿燈飾廠生產的華貿牌鏡前燈,深圳市星光燈飾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中山市古鎮迪亞斯燈飾廠生產的Diyasi牌觸摸式臺燈等。
深圳市工商局有關人士表示,對于監測中發現的不合格燈具商品,將及時采取措施,責令商家將其下架退市;對于銷售標簽標注不合格燈具商品的經營單位,工商機關將責令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