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陷阱 買房時關于采暖費的細節不能忽視
發布時間:2010-11-29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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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關鍵詞:新房典型事例:沒入住,還交采暖費。長春市民劉大姐2008年買了套新房,當年就領到了鑰匙。2008年5月劉大姐才辦理的入住,她去交納采暖費時,卻被告知,除今冬采暖費外,她還要補交上2006年、否則,不給辦理開栓。劉大姐就有些不明白:“前兩年也沒住,我咋還需要交納采暖費呢。”相關部門解釋,由于劉大姐沒有申請辦理停供手續,想恢復供暖,必須補齊所欠采暖費。
關鍵詞:新房
典型事例:沒入住,還交采暖費?
長春市民劉大姐2008年買了套新房,當年就領到了鑰匙。2008年5月劉大姐才辦理的入住,她去交納采暖費時,卻被告知,除今冬采暖費外,她還要補交上2006年、否則,不給辦理開栓。劉大姐就有些不明白:“前兩年也沒住,我咋還需要交納采暖費呢?”
相關部門解釋,由于劉大姐沒有申請辦理停供手續,想恢復供暖,必須補齊所欠采暖費。
此類提醒:新買房屋的住戶,暫時不想入住、也不想繳納采暖費的,一定到供暖單位申請辦理停供手續。停供期間,只需交納20%的基礎熱費。同時,暫停供暖前必須檢查新房內的供暖設施,以免出現漏水等意外情況。
關鍵詞:二手房
典型事例:買完房,補交6000元采暖費
長春市民王先生年初在大馬路附近買了一個8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前些日子,他去交采暖費,卻被告知該房陳欠2004年至2006年的采暖費,共計6000多元。
買房的時候,房主說不欠采暖費,王先生也就信了。沒想到現在出了這樣的問題,房主又聯系不上了。
供暖公司表示,由于王先生買房時,沒到供暖公司變更熱用戶主體,更沒與供暖公司重新簽訂供熱合同,供暖公司只能向他追繳陳欠的采暖費。
此類提醒:在房產產權、使用權變更前,要到房屋所在的供暖公司仔細查詢該房屋有無陳欠采暖費。確認不欠費并簽訂協議后,才能進行下一步交易。同時,請供暖公司出具書面證明,注明采暖費有無陳欠情況,并保留好此證明,以備一旦出現糾紛時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