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選家具再裝修?顛覆傳統模式
發布時間:2010-10-29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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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金九銀十,眼下是傳統的裝修旺季。然而,拿到新房的鑰匙后,許多人都面臨著這樣一個問題:“是先裝修好還是先買家具好,還是先買家具再決定裝修方案。”專家建議先選家具,設計師就可根據家具的風格有的放矢,在設計過程中把裝修、軟裝飾與業主喜歡的家具融為一體,量身打造一個風格和諧統一的裝修方案。
金九銀十,眼下是傳統的裝修旺季。然而,拿到新房的鑰匙后,許多人都面臨著這樣一個問題:“是先裝修好還是先買家具好,還是先買家具再決定裝修方案?”專家建議先選家具,設計師就可根據家具的風格有的放矢,在設計過程中把裝修、軟裝飾與業主喜歡的家具融為一體,量身打造一個風格和諧統一的裝修方案。
先選家具,保證整體裝修效果
目前,家裝設計中,消費者對歐式、中式等裝修風格都有一定了解。但是真正要確定這些風格的具體特征時,多數消費者卻并不清楚,甚至不能確切表述這些細節。因此,實際裝修中,很容易導致設計反復修改都無法使消費者滿意。
聶先生花了6萬元裝修了婚房,但擺上家具后,他覺得與設計師的設計效果圖相差甚遠。不少業主都有過相似的感受,業內人士表示,大多數人都是在裝修完工后再買家具,業主憑自己的喜好選擇家具,但卻忽視了家具與整體居室的搭配,打亂了整體裝修風格。很多業主并不知道自己喜歡什么樣的裝修風格。而家具是有明顯的風格區分的,如果先選定家具,設計師就能從家具的風格中看出客戶的偏好,從而敲定裝修風格。
建議在裝修設計前先到各大家具城和家具專賣店,尋找自己喜歡的家具,家具風格特征能給業主帶來非常直觀的視覺體驗,從而知道自己所喜歡的風格設計特點。
第一,有利于節省時間和開支
由于家具的制作、運輸都需要時間,因此業主在購買完家具后,一般都要等上一段時間。如果在裝修前先訂購家具,裝修進入尾聲時家具基本上也可以送到,這樣可以有效縮短等待時間。
另外,現在已經進入裝修旺季,有不少品牌家具的促銷優惠活動已經陸續開始,各大家居賣場也開始利用各種優惠活動吸引消費者。此時是消費者“出手”的大好時機。即使要等到明年春天再裝修,現在也不妨就開始訂購家具,這樣可以省下一大筆費用。
除此之外,訂購家具后可以基本確定家具的具體尺寸和擺放位置,這樣在進行電路改造、設置插座時可以有的放矢,以免今后返工,增加裝修費用。
第二,品牌企業也提供整體搭配服務
記者在家居賣場采訪時發現,一些品牌企業也為整套家具進行裝修風格配套設計,更為直接地告知消費者這套家具需要什么樣的裝修風格。
第三,先選家具要提前量好尺寸
雖然先買家具后裝修有不少好處,但也有人認為一旦早早就訂購了家具,那么設計風格就已定型,業主也失去了更改裝修風格的機會。建議在設計之前先基本確定喜歡的家具風格,但不要急著購買,待跟設計師溝通以及自身想法成熟后再下訂單。 還可以把設計師帶到喜歡的家具店內,這樣設計師就能準確掌握你的愛好和風格,還能避免因為溝通不暢造成理解上的差異。
另外,在選購家具前,要先測量好居室內的空間尺寸,明晰居室布局;在訂購家具時要將家具的詳細資料記錄下來,在與設計師一起制定設計方案時可以為其提供有效信息。龍發裝飾總經理李馳建議,提前選家具要控制好預算,在選購之前,最好列出一張家具預算明細表,把價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圍。指出近期、中期、長期所需購買的家具,不要急于一時,以免資金超出太多,造成經濟負擔。
應對家具銷售陷阱買家要有合同意識
近年來,隨著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提升,原先隱藏在家具購買中的一些問題逐漸浮出水面。買家要有合同意識。出現問題后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反擊”:
一是識破虛假宣傳。一些銷售人員把商品吹得天花亂墜,一旦消費者把商品買回家中發現與承諾不符,銷售人員就會來個翻臉不認賬。
二是提防銷售者在銷售現貨時不簽合同,只以一紙收據打發消費者,以此逃避責任。如果遇此情況,消費者一定要加以防范。如果無法商談妥當,可以換另一家。
三是小心商家不按規范填寫合同。一些商家在填寫合同時避重就輕,對一些重要條款,如產品質量、環保標準、違約責任等或是不予填寫或是含糊其辭,為發生糾紛留好后路。此方面的投訴較多,而且一些商家玩文字游戲,事后即使打官司,也很難說清。所以消費者要逐一與商家談清,并落實成文字。
最后,在簽訂合同時,消費者一定要關注合同的市場認證章。有些沒有市場認證章的合同很難辨別其來源真偽。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也只有吃啞巴虧。
樣品家具也能享受“三包”
“樣品家具與新品家具一樣,都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三包’商品”,法律界人士介紹說,所謂商品的“三包”是指,包修:如發現性能故障,可以免費檢測、調試、修理;包換:售出日起一定期限內,商品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愿意調換的,在外觀無損不影響消費的情況下可以換貨;包退:售出日起一定期限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又不愿修理調換的,在外觀無損不影響消費的情況下可以退貨。
樣品家具以打折降價形式**,是經營者的價格促銷手段,不是真正的處理產品。一旦過了季節,商家總想將積壓商品賣出去,以達到加速資金周轉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降價的原因與產品應具備的質量、功能無關,所以經營者不能因此免除應承擔的“三包”義務,也就是打折商品的“三包”責任與正常價格的商品一樣。因此,購買樣品家具,銷售人員對不實行“三包”的任何附加條件均是無效的。
提醒消費者,銷售過程中,商家提出選購限制,如僅售樣品,花色款式無法選擇等等,消費者一旦接受這些限制購買了商品,法律上視為雙方的買賣合同成立,具有了法律效力。購買之后,消費者非因質量問題要求退貨或換貨,商家也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