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四大關系 城市照明進入低碳時代
發布時間:2010-10-28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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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城市照明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于今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城市照明管理的法規文件,是各級城市照明主管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城市照明行業從業人員盼望已久的重大事件,是我國城市照明管理法制化建設重要的里程碑。
平衡四大關系
城市照明進入低碳時代
《城市照明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于今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城市照明管理的法規文件,是各級城市照明主管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城市照明行業從業人員盼望已久的重大事件,是我國城市照明管理法制化建設重要的里程碑。《規定》對在規劃設計階段城市照明的節能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優先發展和建設功能照明,嚴格控制景觀照明的范圍、亮度和能耗密度;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限時全部淘汰低效照明產品;建立城市照明能耗考核制度,定期對城市景觀照明能耗等情況進行檢查;城市照明維護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分區、分時、分級的照明節能控制措施,嚴禁使用高耗能燈具,積極采用高效的光源和照明燈具、節能型的鎮流器和控制電器以及先進的燈控方式,優先選擇通過認證的高效節能產品等等。要切實落實這些要求,筆者認為,應該正確處理好幾個關系。
一是功能照明與景觀照明的關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照明節電工作的通知》(建城函 2005 234號)提出要求,保證以道路照明為主的功能照明,確保城市道路、廣場等功能照明的正常運行,保證人民群眾夜間出行的安全,科學合理地安排照明開關時間。提出并控制景觀照明的重點、數量和分布,做到合理布局、主次兼顧、重點突出、特色鮮明,嚴格控制景觀照明的范圍、亮度和能耗密度指標。提倡結合照明行業實際,統籌道路照明和景觀照明,整合、節約資源,反對浪費能源,反對建設和配置不切實際、不科學的照明工程。因此,堅持“功能為主、景觀為輔”的原則,是正確處理功能照明和景觀照明關系的關鍵。
當然,在重要的節假日和重大的政治經貿活動中,**以及社會的方方面面對景觀照明還有著客觀需求。2008年北京奧運會、建國60周年大型慶典活動以及上海世博會景觀照明的應用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同時,適當的景觀照明對滿足市民文化生活需要、吸引企業投資、發展旅游經濟、建設和諧社會等方面,都具有積極的作用和顯著的效果。因此,不能因噎廢食,不可剝奪景觀照明“為輔”的地位,而應以積極引導的方式,在功能為主、節能環保的基礎上,規范景觀照明的建設。
二是節能照明產品與科學照明技術的關系。高效節能的照明電器產品是實施城市綠色照明工程的基礎;先進科學的照明技術是實施城市綠色照明工程的手段。實現照明節能,不僅要有優質的光源電器產品,還要有先進科學的照明技術,二者缺一不可。
沒有高效節能的照明電器產品,城市綠色照明工程就是一句空話。劣質的照明電器產品,使用過程中不能達到預期的光效、壽命等相關技術指標,既不節能,也不節資;損壞以后如果處理不當,還會成為電子垃圾,并可能造成汞等有害物質對環境的污染,不僅不能實現綠色照明,還帶來了嚴重的隱患,結果適得其反。先進科學的照明技術應以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為依據,根據不同的照明環境要求,對照明工程實施具體的設計方案,提出有效的消除眩光、控制污染的措施,并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付諸實施。同時應從城市綠色照明工程系統的觀點出發,積極探索實施城市照明節電的多種有效途徑,提供城市照明方案設計、工程實施以及維護管理的成功經驗,將先進科學的技術手段貫穿于城市綠色照明工程系統的整個過程。
三是綠色與節能的關系。城市綠色照明工程是一個系統,其中包括了照明節能、環保的所有要求。換言之,“綠色”包括了“節能”,“節能”體現了“綠色”.綠色的照明一定是節能的照明,但是節能的照明并不一定是環保的照明。比如有些照明工程采用了高效、優質、節能的光源電器產品,但并沒有與先進科學的照明技術相結合,沒有用在合適的場所,或者安裝的位置角度不合理,既可能造成浪費,也可能造成光的干擾和污染,這顯然不是綠色的照明。相反,如果只是單純防止光污染,而忽略了節能與效率,同樣也未達到綠色照明工程的要求。
四是節能與節資的關系。在提倡城市照明節能的同時,要對照明節能的效果進行綜合評價,其中包括對城市照明節能綜合費用的評價。目前在照明節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節能不節資、節電不節錢。一些所謂的節能照明產品由于本身的質量不高,價格不低,壽命不長,效果不好,運行的綜合費用超過了傳統照明產品的運行費用,造成了新的浪費。
節約能源包含了節約資金的內容。從商品價值的觀點來看,能源的珍貴,正是以貨幣資金的價格形式體現的。在城市綠色照明工程中,節約資金不但是節能的具體表現,也完全符合節能的要求。因此,資金的浪費也是能源的浪費,節能不節資的照明產品,不是真正的節能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