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這里所指的燈具,不包括白熾燈泡、放電燈管和弧光燈,上述產品在《稅則》歸類中列在第八十五章。 枝形吊燈及天花板或墻壁上的電氣照明裝置(即吊燈、頂燈及壁燈),稅率為10%,2005年保持原稅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實現零關稅。 臺燈、床頭燈或落地燈。
圣誕樹用的成套燈具。稅率為16%,2005年降至15%,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實現零關稅。
其他電燈及照明裝置。探照燈、聚光燈稅率為17.5%,2005年降至15%,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實現零關稅;其他照明裝置稅率10%,2005年保持原稅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實現零關稅。
非電氣燈具及照明裝置。稅率20%,2005年保持原稅率,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實現零關稅。
發光標志、發光銘牌及類似品(即“出口”、“入口”等其指示、警告、提示作用的發光標志)。稅率為20%,2005年保持原稅率,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實現零關稅。
照明裝置的零件。包括玻璃、塑料等制的零件,稅率為20%,2005年保持原稅率,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0年實現零關稅。
上一篇: 餐廳設計巧用燈具與餐臺 讓空間更氣派敞亮
下一篇: 空調在風水中起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