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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入住設門檻裝修收費名堂多
發布時間:2010-03-26 作者:ccy 瀏覽:78

概要: 辦理裝修出入證費、裝修管理費、垃圾清運費、電梯使用費。這一系列名目繁多的收費清單,擺在剛剛入住城區某小區的新業主喻女士面前。這些收費合理嗎。宜昌城區的新入住小區存在這樣的情況嗎。記者走訪調查發現,利用新小區交房業主裝修時,設立多種名目強行收取費用,已經成為行業潛規則,更是某些物業公司的牟利手段。

     辦理裝修出入證費、裝修管理費、垃圾清運費、電梯使用費......這一系列名目繁多的收費清單,擺在剛剛入住城區某小區的新業主喻女士面前。這些收費合理嗎?宜昌城區的新入住小區存在這樣的情況嗎?記者走訪調查發現,利用新小區交房業主裝修時,設立多種名目強行收取費用,已經成為行業潛規則,更是某些物業公司的牟利手段。
業主:入住“費用”不明白
    今年3月中旬,喻女士在交納了各項稅費、物業管理費以及裝修押金后,拿到了城區某新建小區的房門鑰匙。當她聯系好裝修公司,準備到小區物業辦理裝修手續時,卻接到了一紙由物業公司擬訂的《裝修管理規定》,規定中稱要交納300元裝修管理費、300元垃圾清運費、400元電梯使用管理費和1000元的裝修公司押金。
    對于這幾項費用,喻女士感到疑惑,“除了入住時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押金以外,還需要數千元的費用,物業公司的這種規定是否合理合規?”
    喻女士找到物業公司,想協商減少其中一部分收費項目。但對方表示,除了裝修公司的押金可以免交外,其余的管理費用一項都不能少,“否則不能對房屋進行裝修。”
現狀:相關投訴一年300多件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預交費再交房、物業變相收取各種裝修管理費用等,已成為行業內不成文的規定。更重要的是,這些費用基本上都是由物業公司說了算,一位業主抱怨說,“交房時物業就給業主一張通知書,各項費用標準都是物業公司制訂,也沒有聽說過要和業主協商。”
    同樣,在物價、房管等部門網站的留言中,也有相當多的新業主投訴他們所遭遇到的強行收費。而這些業主有的通過向職能部門投訴,要求物業公司退回了押金,更多的業主則是吃了“啞巴虧”。
    此前,一位宜昌市民通過網上投訴,反映某物業公司在其裝修期間收取了物業管理費后,另外又收取了電梯使用費240元、樓道維護費100元、裝修服務費200元。經過宜昌物價部門查證,該物業公司違規重復收費遂責令該物業公司改正,并將違規收取的費用全部清退。
    據市物價部門統計,僅2009年,該部門收到物業管理收費投訴和咨詢共計336件。
業內:亂收費已成“潛規則”
    走訪中記者發現,不少新建小區外墻張貼著各裝修公司的廣告、宣傳牌等,而這些也是物業公司牟利的手段之一。
    與物業公司交往密切的一位裝飾業內人士坦言,如今物業公司憑借交房進行創收已成為業內的潛規則,不僅僅是業主增加了支出,裝飾公司也平添了無形的負擔和壓力。
    該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一個新小區快要交房子的時候,物業公司就會加緊制定小區的各項創收計劃,“例如小區內提供給裝修公司的廣告牌、空飄、展位都要向裝修公司收取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的費用。”
    而等到業主準備對新房進行裝修了,電梯使用費、公共照明、裝修保證金、樓道維護費、電梯使用費、裝修出入證保證金等等費用接踵而來,任何一個名目的費用都是無形的負擔和壓力,裝飾公司加大了支出,業主買了房子還要出一大筆不知道要花到哪里的費用。
但這筆費用最終還是要轉嫁到業主頭上。“裝修公司是不可能自己出這筆錢的,最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裝修業主來承擔這一筆錢。而且其中許多物業公司并不對業主開發票,只是簡單的收據。”
    他算了一筆賬,以數量為300戶的中檔小區為例,在交房時,物業向每位需要裝修的業主收取2000元費用,“這樣算下來,可收取數十萬的額外費用。”
管理:違規收費難規范
    這樣收費是否合理合規?市房管局物業科江波副科長告訴記者,物業公司無權收取裝修管理費,該費用只能由宜昌市裝飾裝修辦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而且標準也較低。
    同時,按照相關規定,裝修垃圾可由業主自己清運,也可委托物業公司清運,如果物業公司強行收費,業主可向當地房管公司物業科投訴。江波表示,“物業公司收取的費用,必須與業主協商具體標準,同時也不能以盈利為目的進行收費。”
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在分析喻女士所遭遇的新房裝修收費時表示,“裝修管理費、電梯使用管理費都屬于不應收取費用的項目。垃圾清運費、裝修押金也是由雙方協商收取,不能由物業公司單方制訂。”
    其實,對于新小區交房后,業主裝修入住的物業收費,湖北省早已經有了相關的法規標準。根據《湖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業主對房屋進行裝修的,物業可按照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與業主或裝修企業約定裝修保證金、垃圾清運、裝修工人出入證押金等費用的具體標準,此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與裝修相關的費用。 
    辦理裝修出入證費、裝修管理費、垃圾清運費、電梯使用費......這一系列名目繁多的收費清單,擺在剛剛入住城區某小區的新業主喻女士面前。這些收費合理嗎?宜昌城區的新入住小區存在這樣的情況嗎?記者走訪調查發現,利用新小區交房業主裝修時,設立多種名目強行收取費用,已經成為行業潛規則,更是某些物業公司的牟利手段。
業主:入住“費用”不明白
    今年3月中旬,喻女士在交納了各項稅費、物業管理費以及裝修押金后,拿到了城區某新建小區的房門鑰匙。當她聯系好裝修公司,準備到小區物業辦理裝修手續時,卻接到了一紙由物業公司擬訂的《裝修管理規定》,規定中稱要交納300元裝修管理費、300元垃圾清運費、400元電梯使用管理費和1000元的裝修公司押金。
    對于這幾項費用,喻女士感到疑惑,“除了入住時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押金以外,還需要數千元的費用,物業公司的這種規定是否合理合規?”
    喻女士找到物業公司,想協商減少其中一部分收費項目。但對方表示,除了裝修公司的押金可以免交外,其余的管理費用一項都不能少,“否則不能對房屋進行裝修。”
現狀:相關投訴一年300多件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預交費再交房、物業變相收取各種裝修管理費用等,已成為行業內不成文的規定。更重要的是,這些費用基本上都是由物業公司說了算,一位業主抱怨說,“交房時物業就給業主一張通知書,各項費用標準都是物業公司制訂,也沒有聽說過要和業主協商。”
    同樣,在物價、房管等部門網站的留言中,也有相當多的新業主投訴他們所遭遇到的強行收費。而這些業主有的通過向職能部門投訴,要求物業公司退回了押金,更多的業主則是吃了“啞巴虧”。
    此前,一位宜昌市民通過網上投訴,反映某物業公司在其裝修期間收取了物業管理費后,另外又收取了電梯使用費240元、樓道維護費100元、裝修服務費200元。經過宜昌物價部門查證,該物業公司違規重復收費遂責令該物業公司改正,并將違規收取的費用全部清退。
    據市物價部門統計,僅2009年,該部門收到物業管理收費投訴和咨詢共計336件。
業內:亂收費已成“潛規則”
    走訪中記者發現,不少新建小區外墻張貼著各裝修公司的廣告、宣傳牌等,而這些也是物業公司牟利的手段之一。
    與物業公司交往密切的一位裝飾業內人士坦言,如今物業公司憑借交房進行創收已成為業內的潛規則,不僅僅是業主增加了支出,裝飾公司也平添了無形的負擔和壓力。
    該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一個新小區快要交房子的時候,物業公司就會加緊制定小區的各項創收計劃,“例如小區內提供給裝修公司的廣告牌、空飄、展位都要向裝修公司收取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的費用。”
    而等到業主準備對新房進行裝修了,電梯使用費、公共照明、裝修保證金、樓道維護費、電梯使用費、裝修出入證保證金等等費用接踵而來,任何一個名目的費用都是無形的負擔和壓力,裝飾公司加大了支出,業主買了房子還要出一大筆不知道要花到哪里的費用。
但這筆費用最終還是要轉嫁到業主頭上。“裝修公司是不可能自己出這筆錢的,最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裝修業主來承擔這一筆錢。而且其中許多物業公司并不對業主開發票,只是簡單的收據。”
    他算了一筆賬,以數量為300戶的中檔小區為例,在交房時,物業向每位需要裝修的業主收取2000元費用,“這樣算下來,可收取數十萬的額外費用。”
管理:違規收費難規范
    這樣收費是否合理合規?市房管局物業科江波副科長告訴記者,物業公司無權收取裝修管理費,該費用只能由宜昌市裝飾裝修辦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而且標準也較低。
    同時,按照相關規定,裝修垃圾可由業主自己清運,也可委托物業公司清運,如果物業公司強行收費,業主可向當地房管公司物業科投訴。江波表示,“物業公司收取的費用,必須與業主協商具體標準,同時也不能以盈利為目的進行收費。”
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在分析喻女士所遭遇的新房裝修收費時表示,“裝修管理費、電梯使用管理費都屬于不應收取費用的項目。垃圾清運費、裝修押金也是由雙方協商收取,不能由物業公司單方制訂。”
    其實,對于新小區交房后,業主裝修入住的物業收費,湖北省早已經有了相關的法規標準。根據《湖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業主對房屋進行裝修的,物業可按照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與業主或裝修企業約定裝修保證金、垃圾清運、裝修工人出入證押金等費用的具體標準,此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與裝修相關的費用。
    盡管有明文規定,但對物業公司收費的投訴數量依然居高不下。物價部門分析認為,新成立的物業公司越來越多,由于缺乏規范化的管理和政策培訓引導,造成收費隨意性大、重復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