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室內裝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
大小:39.32KB 下載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2024全新試用版)
合同編號:
上海裝潢網制定
2024.5.20
本合同由 裝潢會員ID: 手機號碼: 下載使用
使用說明
一、編制依據
本合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的文本,簽訂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該使用說明。
二、編制立場
鑒于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主體雙方信息、專業知識嚴重不對等,導致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頻發糾紛,上海裝潢網致力于減少因合同約定不清晰而引發的矛盾,特協同監理委專家組所員、業主代表、裝飾企業代表、全球化律師事務所共同制定本合同。
三、本合同宗旨
本合同在于促使合同雙方遵守平等原則、意思自治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以及綠色原則。
四、本合同適用范圍
本合同適用范圍:住宅裝飾裝修。
五、簽訂本合同的注意事項
1、認真審核前置材料
本合同的前置材料是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預算報價單,這些是確定工程報價的依據,所以合同雙方務必認真審核前置材料。在簽訂本合同后,該前置材料將成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對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
2、正確的簽約時間
本合同應當在雙方對前置材料(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預算報價單)充分審核并確認后再行簽訂,否則合同中關于工程款的約定將缺失計算依據,從而可能導致該條款形同虛設。
3、核實簽約主體
發包方應當提供其對于本合同涉及房屋的權利證明,承包方應當就其企業存續的狀況以及承包范圍的資質提供證明。
4、合同填寫的注意事項
合同中企業應當完整填寫企業的名稱、聯系地址等信息,簽名處應當加蓋企業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果是項目負責人等其他非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務必加蓋企業合同專用章。
六、審核本合同前置材料可參考上海裝潢網材料清單。
1、易增項、易遺漏項目可參照合同附件七《裝飾裝修增項選項單》。
本合同自2024年5月起開始(試行)使用。本合同最終解釋權屬上海裝潢網。
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編號: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設計負責人: 聯系電話:
項目負責人: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住宅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裝飾裝修工程地址: 區 路 弄(村) 號(組) 樓 室。
1.2 住宅類型 房型 房 廳 廚 衛 陽臺,建筑面積 平方米。
1.3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附件一《裝飾工程預算報價單》。)
1.4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種承包方式:
(1) 乙方清包工:甲方提供所有輔材、主材;
(2) 乙方部分承包:乙方包人工、輔材,包部分主材,甲方提供部分主材(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3)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包人工、所有輔材、主材。
1.5 本工程項目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施工總工期 天(自然日)。
施工總工期應包括拆除、新建及房屋土建改造項目。
1.6 合同價款:(人民幣) 元;金額大寫: 。
說明(1)、總價款是甲、乙雙方對設計方案、工程報價確認后的金額。
(2)、在《裝飾工程預算報價單》中應如實注明材料名稱、品牌、型號、規格、工藝流程、工程量及單價,不得漏項、少報工程量。
(3)、水電隱蔽工程的結算工程款不得超過該項目價款的20%;在設計方案、施工方案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竣工結算不得超過合同價款(不含水電)的5%。
款項以轉賬方式支付,所有款項轉入乙方指定的下列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二條 工程監理
本工程如實行第三方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權限等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3.1 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紙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室內空氣
質量標準》GB/T 18883-2022要求。
3.2 雙方商定圖紙采取以下第 _____________ 種方式提供:
(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設計圖紙、施工圖紙;
(2) 甲方提供設計圖紙,乙方提供施工圖紙;
(3) 甲方提供設計圖紙,施工圖紙。
圖紙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須雙方在每頁圖紙上簽字或蓋章
方為有效。
第四條 材料供應
4.1 由乙方采購的主要施工材料、設備,進場前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的,乙方無條件整改并承擔其費用。甲方如未及時驗收,視同驗收合格,但不免除因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不符合工程報價單上約定的材料選購要求所引起的相關責任。
4.2 由乙方購買的主要施工材料、設備,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如需變更,雙方須先填寫《工程變更單》(見附件三),確認品牌及價格后,乙方方可購買,任何口頭承諾無效。
4.3 由乙方購買的材料,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如進行減少變更,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商品總額的 作為該自購材料的管理費。
4.4 由乙方購買的材料,如因下架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購買,乙方應當和甲方協商確認新材料。新材料的價差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自行購買,乙方不得按照4.3條的約定收費。
4.5 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是符合設計及施工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按施工進度送到工地現場,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因乙方保管不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因甲方供料延誤或發生質量問題、規格差異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以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4.6 雙方所提供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設備,必須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且具有國家檢測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合格報告。
4.7 如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所供材料發生質量問題,造成退換貨、延誤工期,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8 甲方委托乙方代購“主材”的,須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購主材清單”,并將款項交付乙方。甲方未書面委托乙方代購而經由其他任何個人推薦或代購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5.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安全施工要求,主要保證電氣線路、燃氣管道、給排水和其他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5.2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裝飾裝修監督管理部門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及拆、改公用管線和公共設施。
5.3 由于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圖紙或施工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由圖紙或施工說明提供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5.4 由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第六條 甲方義務
6.1 開工前三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電器等陳設,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乙方不對余留陳設負責。
6.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并承擔其費用。
6.3 負責協調施工隊正常施工過程中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6.4 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的開工手續;并承擔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費用。
6.5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材料和階段性驗收。
第七條 乙方義務
7.1 組織有甲方參加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現場交底例會。
7.2 開工后向甲方提交施工計劃表以及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配
套工程進場時間表和相關工程配合要求。
7.3 委派一名工作人員為駐工地代表,并向甲方出具乙方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明確駐工地代表的權限,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施工人員進場,由此導致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駐工地代表如有變更,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并委派新的駐工地代表,出具新的授權委托書,否則產生的法律風險由乙方承擔。
7.4 乙方指定的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須變更的情形發生,乙方應當在該情形發生后3日內通知甲方,并同時指定新的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否則因此發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7.5 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電工、
建筑架子工)的操作資格證書,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該施工人員進場。
7.6 嚴格按甲方簽字認可的圖紙施工。
7.7 施工中嚴格執行有關國標及地方標準,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7.8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范。因違反安全施工規范出現工傷事故,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7.9 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防火規范。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火災事故,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10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到不污染環境,不擾民。
7.11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齊有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12 工程竣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不包括專業保潔)。
7.13 負責做好竣工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甲方委托他人進行其他施工項目造成交叉施工的除外)。
7.14 嚴格執行國家、本市及物業等相關管理部門的強制停止施工和臨時靜音施工規定。
第八條 工程變更
8.1 工程項目如需變更,應當簽署《工程變更單》,明確調整的工程量、價款和工期,再行施工。未經甲方確認的變更項目,乙方不得主張額外的工程款。
8.2 合同履行中的各項協商事宜、《工程變更單》等均須由乙方工地代表與甲方共同商定并簽署書面協議,任何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均無效。
8.3 施工圖紙中體現的設計方案應全部進行預算報價,若《裝飾工程預算報價單》有遺漏,乙方不得作為增加項目額外主張工程款。
第九條 工期延誤
9.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 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物管部門及國家有關規定的準許施工的有效期(如靜音施工工期屬非有效工期,應相應順延)。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國家、物管部門禁止施工則工期順延。
9.3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9.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9.5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十條 質量標準
10.1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應執行國家現行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50327)、《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GB50210)、《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及本市裝修行業發布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技術規程》(DG/TJ08-2153)和《住宅裝飾裝修服務規范》(T/SDDA),并應符合國家、地方、行業現行的其他相關技術規范、質量標準。
10.2 裝飾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嚴格按照《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2022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 工程驗收
11.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主要施工材料驗收;
(2)中期驗收:①水電、管線隱蔽工程驗收;②泥木工程驗收, 油漆驗收;
(3)竣工驗收。
11.2 中期驗收指工程進度過半,即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墻面、頂面基層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門、窗及細木制品基本制作安裝完成。
11.3 工程竣工驗收前2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通知單和結算清單,甲方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和結算清單2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四:裝飾工程質量驗收單)。驗收合格后兩日內甲方應付清尾款,雙方辦理工程移交手續,簽署保修單,提交水電施工圖。
11.4 如果甲方既不參加驗收又不在上述約定時間內提出書面意見,則視為甲方認可該期工程驗收合格。
11.5 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1.6 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如果因為乙方怠于辦理驗收手續,造成無法驗收的,由乙方負責。
11.7 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可申請由具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法定檢測機構,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認證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12.1 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2)變更項目工程款根據合同約定的單價計算,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按照當時的市場價計算。變更項目工程款在上述付款時間一并結算。
特別約定:A、甲方應按乙方指定的方式或賬號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應出具蓋有乙方公司財務印章的收據。乙方應嚴禁任何施工人員或管理人員私自收取甲方工程款。如甲方私自交付給乙方施工人員或管理人員任何款項都與乙方無關。
B、甲方以任何形式在第三方的資金托管、轉賬等因第三方的原因導致工程款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相應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C、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蓋有財務印章的收據是乙方收到工程款的唯一憑證,
甲方應妥善保管。竣工結算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收回收據并應開具稅務統一發票給予甲方。
D、工程結算:見附件五《裝飾工程結算單》。
第十三條 工程保修
13.1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質量保修單(見附件六:裝飾工程保修單)。
13.2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五年。
13.3 在工程保修期內,甲方通知乙方維修時,乙方須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查驗,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維修。
13.4 甲方未及時支付尾款導致乙方未出具工程質量保修單的,在合理使用期限內甲方視為自愿放棄主張保修的權利;但乙方應當就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有關具體規定
14.1 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房屋外門鑰匙____________把交予乙方工地代表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負責提供新鎖 ____________ 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14.2 工程施工中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運至物業管理部門指定小區內垃圾站,外運垃圾由甲方自理,如委托乙方處理,應支付垃圾清運費用 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5.1 合同任何一方需要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15.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雙方辦理結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
15.3 如設計、施工方案無法實施的,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方案一方不進行合理更改的,另一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15.4 主要施工材料驗收時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拒絕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材料的,除4.4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5.5 工程質量階段驗收、竣工驗收時不符合合同約定、國家及地方標準的,乙方應當進行整改,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拒絕整改或整改三次以上仍不符合合同約定、國家及地方標準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進行整改,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或者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5.6 合同履行過程中,過錯方導致工期被延誤時長達到總工期的一半以上時,相對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 合同當事人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或部分違約)均須向對方支付約定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6.2 如因設計、施工方案在施工中無法實施并造成相應經濟損失的(含行政罰款),由方案提供方承擔全部責任。
16.3 甲方未按期足額支付中期款、尾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的 的違約金。
16.4 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的 的違約金。
16.5 施工材料與合同約定的品牌、型號、規格不一致,且未經甲方同意的,乙方須按相應材料合同約定價款的3倍賠償甲方。
16.6 因15.2條、15.3條解除合同的,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的 賠付對方違約金。
16.7 因15.4條、15.5條、15.6條解除合同的,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的 賠付對方違約金。
16.8 乙方在竣工驗收后或者合同解除后,拒不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的水電施工圖或者顯示水電線路定位尺寸的影像資料的,應退回水電工程項目的工程造價款。
16.9 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進行綜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 的違約金。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不達標的,乙方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工程價款。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7.1 雙方發生合同爭議的,可友好協商解決,或向有關第三方上海裝潢網
調解中心申請調解;也可選擇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管轄區域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2 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解決合同爭議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等。
第十八條 附則
18.1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8.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8.3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變更或補充,如變更或補充條款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約定的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則以本合同約定條款為準。
18.4 《裝飾工程預算報價單》有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為準。
18.5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__份。
第十九條 附件
附件一:(裝飾工程預算報價單)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附件三:(工程變更單)
附件四:(裝飾工程質量驗收單)
附件五:(裝飾工程結算單)
附件六:(裝飾工程保修單)
合同附件上均應有甲、乙雙方的簽名及具體簽署日期。合同附件上的簽名應與合同簽名一致。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