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簽了3個月完工交房,其中項目經理說過年1個月,疫情2個月,(2021年10月底簽約-2022年7月底交房),就算按你們說的,也有延期3個月未給付補償!其裝修中自己貼的瓷磚是在過年一個月中找自家人貼的,所以沒有耽擱工程時間。
2.至于簽約合同價103800元,稅金按合同價又交了3685元,合計107485,現在由于瓷磚、移門等原因自購,裝修公司退了20672,這樣的話稅金是不是也應該按比例交2950元,應該還要退我735元稅金。
3.當時簽約時廣告宣傳的當天簽約11大品牌免費升級(廣告推送的頁面我一直保存著),當時說好的馬桶可以免費升級智能馬桶,當時導購和設計師還帶我去看了馬桶,我還拍了照片保存的,結果馬桶送貨時導購和設計師不承認了,非要叫我加價才能給智能馬桶!
4.交房一個多月出現主臥床背景墻面下部有明顯發霉,起潮現象,要求補償或者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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