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與“上海邁高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設計合同,由于①設計師給出的設計稿沒有達到我的要求,且在溝通修改后仍然不滿意;②對方經溝通后給出的三次報價:110萬/120萬/130萬,都遠超出來我的預算(我已再三明確預算80萬),綜合上述兩點,我沒有時間和精力繼續合作,遂與對方協商解除合同。
協商過程中,我給出的方案是①退款②將合同中提到的圖紙打包給我,但對方設計一開始不承認且稱我們只付了設計款的50%,我回復已按照合同全款付清,50%是否還有其他隱藏款項沒有說,她便轉移話題。之后我再次確認兩種方案她想選擇何種來解決,對方設計已解散溝通群,拒絕正面解決問題。
期間,對方設計溝通態度惡劣,沒有拿出解決問題該有的態度,只會讓我們自己聯系公司或者去公司面談。我的耐心也有限,所以向有關部門舉報,希望可以有個合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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