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問題:
結算時出具的結算書未按實際施工結算,只在報價預算基礎上增加主材項目,未給出相應的減少項目、工頭實際的增項,以及工程總金額。公司要求業主按照預算加主材(瓷磚)增項先行與公司結算,然后業主單獨與隊長結算其他增減項。合同明確表示不得轉包,此番行為(而且現在公司稱這個隊長已不合作)讓人懷疑已構成事實轉包。
根據合同約定,業主拒絕與工頭直接發生往來,要求公司根據合同出具結算單。公司多位人員口頭辱罵、威脅業主,要通過非正常渠道要帳。
其他問題:
1. 誘導做高合同價。公司報價時候業主明確告知局部裝修,如門套基層找平,三個房間的石膏線條等項目,業主明確告知不會涉及。裝修公司報價時告知可能會發生,就先列入,并在合同上寫明預算部分按實際發生結算。(但實際操作后發現,這個是導致結算矛盾的關鍵問題)
2. 施工拖延,嚴重誤工。約定2016年8月31日開工,10月15日竣工,到10月15日水電工程未過半。實際到2017年春節后,業主自行協調收尾,5月公司隊長最終整改到位。
3. 野蠻施工,不負責任,造成損失。施工期間暗排水管出墻接頭漏水,安裝期間兩個衛生間、一個廚房間角閥接頭均漏水。造成樓下鄰居屋頂油漆泡水開裂,業主墊付賠償。亦造成業主采購的toto臺盆吊柜泡水板材開裂。其他施工中存在的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兩處冷熱水龍頭冷熱水接反;新裝入戶防盜門不做保護,導致防盜門下口砸傷凹陷;防盜門灌漿看到孔就灌,不需要灌的鎖孔也進了些水泥,導致開鎖不很順暢。
4. 施工不到位,拒絕整改。入戶玄關處吊頂未做到設計圖及現場交底文件規定的“與梁齊平”,一個2×2不到的平頂,對角線誤差超過2厘米。公司拒絕整改吊頂,要求通過梁上及吊頂局部油漆鏟除重做“借”平。由于油漆是業主自行協調,該部分施工鏟除、批膩子、打磨工序為對方公司行為,重新涂刷底漆面漆為業主協調其他人員行為。翻工后產生油漆發花現象。公司認定是底漆涂刷問題,業主協調的其他工人認定是打磨不到位問題。在此情況下,業主自費重新請人涂刷底漆、面漆。然而仍在局部有較粗顆粒感存在。應該認定打磨也沒有到位。(二次翻工后雖仍有問題,也未再追究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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