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1月6日與崇統裝飾公司法人朱仁新,達成搭建別墅地下室平臺(約15平)并敲墻后加兩側窗的協議,費用3.8萬元,并與當日通過微信轉賬支付。搭建只完成樓板部分其余沒進行,需要其退回未完成部分的款項,對方不同意。
爭議內容:經過物業許可小區百余戶搭建都由其其負責完成,內容價格一致,但本人是最后一家搭建且沒完工,因為2月18日物業統一發文不許地下室搭建,基于不可抗拒原因,非本人原因沒履行完協議內容,理應退回沒完成部分費用。
具體訴求:參考其它幾十戶簽訂合同內容,3.8萬費包含3大項內容,目前只完成15平方米混泥土樓板搭建,我方同意支付40%費用,其余未實施部分應退還業主,將損失減小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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