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我家與笛標建筑裝飾(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笛標”)于2016年7月2日簽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約定自2016年7月8日(開工日)起45個工作日完成施工及驗收,合同標的金額為120437元。該合同為笛標提供的格式合同,含有大量顯失公平的格式條款。
2.現狀:我家截至2016年9月12日已支付笛標143811.5元,遠遠超出合同標的金額,該金額含笛標在合同外額外收取的費用。目前我家已支付所有工程款。但截至今日,我家的裝修仍未完成施工裝修及驗收。
3.訴求:
1)要求笛標盡速完成我家的施工裝修及驗收,并依相關法律或行業規范給予施工保修單及水電線路圖。
2)要求笛標合同約定的本應完成施工驗收之日(即2016年9月8日)起至目前實際施工完成驗收之日期間,因笛標拖延工期導致我一家租住在外的支付的房屋租金全部損失。我家租金每月3800元,我們可提供房東與我們之間的租賃合同為證。
3)要求笛標提供明確清楚的施工項目及費用清單,并返還我們已支付的、雖合同約定但實際未施工的、應返還給我家的已支付工程款。
4.舉報:
1)偷稅漏稅:笛標收取我家的所有工程款均未出具發票,索要發票未果,笛標告知如要發票要求我們自擔發票稅點。經了解,接受笛標裝修的另外好幾家業主,也遭遇同樣情況。
2)無合法資質經營家庭裝修業務:根據《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未依法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承擔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經了解,笛標未取得該資質證書。
3)冒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上海市建設及交通委員會”名義印制含有其自行編擬的大量顯失公平的格式條款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騙取業主信任簽署。我家簽署的就是這樣冒用改造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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