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本市建筑工地夏季高溫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類事故發生,保障施工現場務工人員人身安全,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發布了《關于切實做好本市建筑工地夏季高溫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具體內容,詳見↓

提高思想認識,壓實安全責任

做好建筑工地夏季高溫安全防范工作事關廣大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家庭幸福,是習近平總書記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理念的重要體現。各級建設管理部門和各參建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建筑工地夏季高溫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責任感和使命感,形成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實各參建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是夏季高溫安全防范工作的首要責任主體,施工單位是直接責任主體,監理單位是監督責任主體。各參建單位現場負責人是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每個環節,堅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和人員猝死事件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和諧的社會氛圍。


聚焦重點環節,消除風險隱患

(一)加強風險識別。各參建單位要深入研判夏季高溫季節安全生產的風險因素,識別各類風險點、危險源,特別要做好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易燃易爆物品防曝曬、用電安全、個人防護用品穿戴、自然災害預防等工作,落實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大工地現場的風險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力度,落實專人整改,閉環銷項。

(二)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工地現場應嚴格實行 “抓兩頭、歇中間” 的避高溫措施,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高溫黃色預警信號時,白天高溫時段(上午 11:00 至下午 15:00)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發布高溫橙色預警信號時,除符合前款規定外,高溫預警未解除前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發布紅色預警信號時,除緊急搶險、搶修作業等特殊要求外,全天停止所有室外施工作業。工地因高溫停工,工期按照不可抗力計算,參建各方不得以工期為由強制要求作業人員進行高溫戶外施工作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積極改善工地現場環境。施工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規定,確保建筑工地施工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等場所滿足防暑降溫需要。要采取有效防暑降溫措施將室內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在 33℃以下,鼓勵配備冷風機、空調等有效降溫設備,改善作業、休息環境,同時應主動為作業人員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四)加強務工人員健康監測和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單位應定期組織開展對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每天班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健康觀察,測量體溫和血壓,身體健康情況異常的,應視情況安排休息或勸導就醫治療。要充分開展施工現場崗前和班前夏季高溫安全培訓,規范完善培訓內容,保證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未經崗前和班前培訓人員,不得安排上崗作業。


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取得實效

各區建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建筑工地夏季高溫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落細,對安全防范工作落實不力的建筑工地要從嚴從重嚴肅處理。要緊盯建筑工地現場每起生產安全事故和人員猝死事件,加大核查檢查力度,認真落實督辦、通報、約談、處罰等制度,對存在弄虛作假情形的,要依法嚴肅處罰,形成安全監管高壓態勢,牢牢守住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