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上海要瞄準最高標準、最好水平,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指示要求,根據國家和本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精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將優化工程建設領域營商環境作為“一號改革工程”,迭代推出營商環境系列改革政策,制定出臺《上海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本市工程建設領域營商環境改革邁入5.0時代。

《實施方案》包括總體要求、主要舉措、保障措施3大板塊,重點聚焦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營造健康有序建筑市場環境和推動建筑業發展能級躍升等4個方面,提出20項重點改革任務和5項具體保障措施。具體內容,詳見↓


《關于深人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持續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基本原則

一、更加關注改革系統集成,強化統籌謀劃和整體推進。

二、更加關注重點舉措和關鍵環節的優化完善,堅持精準施策和重點突破。

三、更加關注回應市場主體關切,提升改革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工作目標

一、營造工程建設領域更優營商環境

持續提升市場主體感受,積極參與國際國內競爭,回答好社會滿意度的“社會考試”、全球宜商環境評估的“國際考試”和營商環境創新試點等“國內考試”。

二 實現建筑業更高質量發展

推動建筑業總產值穩中求進,為上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發揮更加積極的戰略支撐作用。


主要舉措

一、全力推進重大項目和重點產業項目建設

1.積極推進市重大工程開工建設

著力推動“五個新城”建設,落實長三角示范區、臨港、虹橋、張江、一江一河等重點區域項目儲備、綜合協調的屬地責任和征收騰地的主體責任。

2.協調推進本市“兩個一批”重點產業項目

發布2022年度全市確保開工和確保竣工驗收的重點產業項目清單(即“兩個一批”項目清單),加快形成以項目為中心的工作鏈。

3.全面落實資源性指標統籌平衡

加強市重大工程涉以下六項資源性指標(新增建設用地、綠地、水面積、林地、征收安置房源、工程渣土消納)的統籌配置,優化項目前期手續辦理流程。

4.進一步優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流程

對于列入“十四五”相關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范圍的政府投資項目,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

對于改擴建項目和建設內容單一、投資規模小、技術方案簡單的項目,可以合并編制、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

房建領域全面實施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合并審批改革,城市基礎設施領域部分節點工程繼續試點開展兩階段審批程序改革。

市政線性工程建設項目,可按需采取分期(段)供地、分期(段)核發規劃土地許可。

5.試行對規劃資源和工程質量(含消防)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單位工程提前開展竣工驗收。

工業、研發、公共服務設施等項目推行分期竣工驗收。

采用告知承諾,對符合要求的單體建筑提前開展驗收,支持部分單體建筑盡快投入使用。

二、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6.實施“水電氣通聯合報裝”一件事

將水電氣通等市政公用服務接入申請環節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請環節整合,實現在線一口、一表申請。

7.推行水電氣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審批在線并聯辦理

持續優化“一般項目挖掘道路施工一件事”,實現市政接入并聯審批5個工作日內完成。

8.推進“區域評估”和“用地清單制”改革

在“五個新城”和全市產業基地、產業社區全面推進區域綜合評估,評估成果在線公布;同步推行“用地清單制”改革。

9.推進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

簡化聯動區域內具體項目環評手續;定期組織開展產業園區“三線一單”和規劃環評實施情況的跟蹤評估。

10.全面深化“多測合一”改革

對實施竣工驗收的項目統一實施“多測合一”,工業、倉儲類項目率先施行“測算合一”;推動“多測合一”成果共享互認。

11.進一步優化綜合竣工驗收模式

完善各類工程分類驗收標準,精簡規范提前查看服務,優化完善驗收工作流程;

進一步簡化建設項目配套綠化竣工驗收程序,修訂民防專項竣工驗收管理辦法和操作細則,對單獨修建的民防工程實施綜合竣工驗收。

12.構建工程建設領域網上“中介超市”

以“一個系統”為依托,實現清單內涉審中介服務事項辦理網上留痕、全面公開、全程監管。

三、全力營造健康有序建筑市場環境

13.推進工程招投標領域的全過程電子化

推行“互聯網+招投標”實現項目招投標活動全流程電子化、零跑動、可追溯。健全招投標投訴處置機制。

14.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標市場公平競爭機制

清除對外地企業設置的隱性門檻和壁壘;探索推廣招標計劃提前發布。

15.深入推進本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

有序推進本市企業資質改革的銜接落地,做好相關審批權限下放;

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機制,實現本市資質審批審查系統流程再造;

建立企業和人員業績庫。

16.探索推進本市工程建設領域執業資格人員管理新舉措

探索推進長三角示范區二級造價師執業資格互認;

制定注冊建筑師境外職業資格正面清單;

試點開展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監督管理;

推進本市建筑市場注冊人員信用檔案系統建設,實現信息統一歸集。

四、著力推動建筑業發展能級躍升

17.全面試點建筑師負責制

在全市范圍內推行建筑師負責制試點;

研究制定執業責任險制度;

推動建筑師負責制在浦東新區立法。

18.深化BIM技術應用

試點BIM施工圖審查,推行竣工模型交付;編制形成基于BIM的區域管理標準、應用導則和平臺建設指南,開展試點示范推廣。

19.促進本市建筑業產值穩步增長

鼓勵企業開拓市場,進一步為本市建筑企業“走出去”擴展交流模式、提供咨詢服務、促進投資便利;

持續加大“引進來”的工作力度,鼓勵優質企業落戶上海,研究在資質審批、信用激勵方面給與更大程度的政策傾斜。

20.全力支持重點區域深化改革

支持臨港新片區進一步擴大承諾制改革和綜合監管“一件事”試點范圍,探索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模式、建設項目自管模式和政府委托第三方巡查模式試點;

推動支持“五個新城”建設發展的行政審批事項下放;

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建設,深化跨域項目審批管理機制,探索“打包批、跨域辦、聯合評、綜合驗”的項目全流程管理模式。


保障措施

一是提升審批管理系統運行能級;

二是實體化運行市、區審批審查中心;

三是嚴格實施督查考評;

四是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五是著力強化事中事后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