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工地現場人員管理,依據《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要求,結合實際,穩妥有序的推進施工現場實名制考勤設備安裝及數據對接工作,市安質監總站印發了《關于本市建設工程實名制考勤數據對接工作的通知(試行)》。詳見↓
實施范圍
本市行政轄區內的下列建設工程應安裝實名制考勤設備并進行數據對接:總建筑面積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偼顿Y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裝飾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非交通類)工程。
其余工程按規定實施考勤,并逐步推進考勤設備安裝及數據對接工作。
考勤設備要求
(一)項目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設置實名制通道,并在通道口安裝考勤設備,現場人員出入須考勤。
(二)考勤設備應包括門禁裝置、人臉(生物)識別裝置、信息顯示設備、實名信息采集設備、數據認證及對接系統,相關費用按規定從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中計取,考勤通道數量設置應與現場人員規模相匹配。
考勤設備安裝要求
(一)新開工項目,應在取得施工許可證后30日內完成安裝;已開工項目,應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30日內完成安裝,距離工程竣工日期不足6個月(含)的項目除外。
(二)按規定,經建設單位及總包單位確認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考勤設備方可拆除。
數據對接要求
(一)考勤數據對接的接口標準及數據標準詳見在網址:https://ciac.zjw.sh.gov.cn/WorkerQyWeb/zyry/index.html公示發布的《 上海市建設工程實名制管理系統工地現場考勤數據對接技術規范及數據標準 》。
(二)本通知印發前,項目已安裝考勤設備,應按本通知要求,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30日內完成數據接口,具備數據對接條件。
(三)數據每日傳輸,記錄以每天最早進場時間和最晚離場時間為基準。
工作要求
總包單位應履行主體責任,組織考勤設備供應等有關單位落實設備安裝、考勤及數據對接等相關工作;進場考勤人員應與實名制系統進場確認人員匹配;完成數據對接前,項目應書面記錄人員考勤,并留存備查。
各級監督機構應加強監管,有效推進,對不按規定落實相關工作要求的單位,采取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規給予誠信、行政處罰等相應的措施。